■培训学员参加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。考试合格者颁发【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 师职业资格证书】 ■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》。 证书样本
等级
考试 时间
鉴定 内容
题型
题量
答题方式
原始 成绩
配分 比例
理财规划师(职业资格二级)
08:30~10:00
职业道德
选择题
125道
答题卡
—
5%
理论知识
100分
95%
10:30~12:30
专业能力
100道
100%
14:00~15:30
综合评审
案例分析
纸笔 作答
申报条件 助理理财规划师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 (2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 (3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。 (4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 结业证书。 理财规划师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, 并取得结业证书; (2)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, 并取得结业证书; (3)具有大专学历,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 结业证书。 高级理财规划师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金融专业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或其它专业博士学位,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后, 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2年以上,有一定的工作成果(含研究成果,奖励成果,论文著作), 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 (2)具有非金融专业的硕士学,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3年以上, 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(含研究成果,奖励位成果,论文著作),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 (3)具有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5年以上, 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